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资助育人、宿舍管理、学风建设、安全稳定、日常管理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各学院有效开展学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并定期总结学生工作,统筹安排和宏观指导全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协调和督查;

2.负责制定(修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学生教育管理、权益保障、奖励资助、违纪处分等工作制度,并根据上级政策制度的变化及时修订。

3.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习培训、考核评优、职称职级、晋档晋级等教育管理以及科研项目申报和实践平台搭建工作;组织完成辅导员、班主任招聘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培养管理工作。

4.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艺术、劳育教育和实践工作;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专项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调研。

5.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学风建设、评奖评优、违纪处分、信息统计管理等事务性管理工作;开展校规校纪、安全稳定教育,负责学生校(园)方责任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分配、调整、卫生和清宿工作;开展文明寝室的创建、思政进公寓及“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筛查和心理咨询服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干预、援助工作。

8.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大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勤等助学工作;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相关工作。

9.负责对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下设2个科、3个中心,综合科、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简介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成立于2018年,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是面向全校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挂牌丰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心身医学科合作机构,同年入选江西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联盟成员单位,2023年挂牌江西同天工业设计研究院心理健康教育联合培养单位,同年入选全国心理健康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能有:

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培养积极健康的人格和心态。

2、  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心理素质拓展、心理测评等多种形式的心理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情感、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心理问题,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和个人成长。

3、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探索和创新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理论和方法,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4、  建设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平台和资源,包括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音乐放松室、心理宣泄室、心理咨询管理系统、心理测评系统、心理热线、心理志愿者队伍等,为学生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心理服务。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拥有一支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教师、心理学硕士等组成的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以及一批心理志愿者,他们以专业的知识、技能和态度,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心理支持和帮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秉承“关爱、尊重、专业、创新”的理念,致力于打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开放的心理空间,为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幸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