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营造笃学尚行、奋勇争先的良好校园氛围,根据《江西洪州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6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条件及比例
(一)严格遵照《江西洪州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执行,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0%;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资格审核,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江西洪州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附上申请理由及荣誉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备查。
(二)班级评议推荐:各班组织民主评议,按要求排序推荐候选人至二级学院。
(三)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开展资格审查,经学院研究后汇总填报《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审汇总表》(附件3)。
(四)学校审定: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至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审核,报学校审定;毕业学年出现违纪违规、不符合评选条件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认定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清单:1.《江西洪州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完整、信息齐全);2.《江西洪州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审汇总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3.候选人荣誉证书、获奖材料复印件(电子版)。
(三)所有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电子版材料汇总打包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指定办公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对照评选办法规范操作,杜绝弄虚作假、人情推荐。
(二)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保障学生知情权、监督权,及时处理评选期间异议反馈。
(三)请按时保质完成材料整理、审核与报送工作,规范档案留存,确保评选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
1.江西洪州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附件.pdf
3.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审汇总表.pdf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