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了2024-2025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初审、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李子煜等2名拟获2024-2025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7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或学生资助中心反映,来信请署名,否则不予受理。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杨旭华13979528657;办公电话0795-6522376    

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周敏新18172982357;熊丽丽18720033828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

(修订版)

一、不准违反各类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遗漏,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未落实;

三、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拉票、受贿,接受学生或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将学生资助金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相挂钩;

六、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七、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金;

八、不准将学生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学生资助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