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2024年春季高职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已于近期划拨到账,请获得资助同学注意查收并妥善保管银行卡与密码,确保资金安全,并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或者学生资助中心。同时,欢迎广大师生进行监督,资助金发放过程中或发放后如发现有违反《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规定行为的,请及时向学校监察室和学生资助中心反映。

各学院、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助学生结果全告知工作的通知》(赣教助字〔2018〕9号)文件精神,对受助学生资金到账情况及时准确通过微信、QQ、短信等途径通知到受助学生本人及家长,特别是对原建档立卡和城镇贫困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做到“结果全告知”,并对资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监督,引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资助金,开展励志和感恩教育,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795-6522177

监察室电话:17779284056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4月12日



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一、不准违反各类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遗漏,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未落实;
三、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拉票、受贿,接受学生或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将学生资助金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相挂钩;
六、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七、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金;
八、不准将学生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学生资助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