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学校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分管领导和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科学技术开发、学术交流等工作。同时,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挂靠于科研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其工作职责如下:

1. 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根据学校的发展,不断制定、创新、完善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建立与学校整体发展相适应的、与其他部门协调发展的灵活且有效的科研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学校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使科研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3. 负责各类横向、纵向、校内课题的申报、立项、跟进、结题验收、成果奖励、开发应用等工作,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学校整体学术水平;

4. 负责学校各类科研资料的整理、统计、归类工作,建立、完善学校科研资料档案;

5. 负责有关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推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6. 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科研立项资助、获奖科研项目奖励经费的审批,并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审核;

7. 负责组织全校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申报奖励、申请专利及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核算全校教职工科研工作量;

8. 负责统筹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开展校级学术讲座与学术报告会;

9. 在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10. 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它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

科研处内设三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项目管理科、 科技开发与服务科。

(一)综合科

1.负责内部文件的起草及收发管理,对外宣传、联络、接待及办公用品购置、管理;

2.负责科研处校园网络内容的更新、维护,内部考勤与考核工作;

3.负责内部的日常事务、印章管理、党务、综治、安全工作;

4.负责统筹科研档案的归建与管理工作,编制科研年鉴;

5.负责科研成果(含论文、专利、获奖、学术著作、重大成果转化)的统计、审核及科研工作量、科研绩效、科研奖励的计算工作;

6.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联络与日常事务工作及学术委员会会议筹备;

7.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项目管理科

1.负责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经费下拨、过程管理和结题答辩、验收等工作;

2.负责政府资助的各类人才基金项目、省(市)、厅局和地方政府资助的各类项目的跟进;

3.负责各类校级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跟进工作;

4.负责各二级学院科研管理目标制定与考核,科技报表、社科报表、创新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科研工作量、科研奖励的统计、计算及审核工作;

(三)科技开发与服务科

1.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审核、登记录入、送审认定、经费管理及结题等工作;

2.负责全校各类专利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3.负责组织教育部、江西省、协会(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推荐、资格审查、校内评审、复评答辩及奖金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成果展示会、科技对接会及交易会的参展项目征集、布展设计、参展等工作;

5.负责科协的人才举荐、学术交流、日常管理、奖励申报、科学普及、对外宣传、经验交流等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