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发扬自然科学风清气正、创新攻坚的科研精神,6月14日,教育学院全体教师开展“恪守学术道德,建设优良学风”主题交流会。

院长秦良讲到: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多个指导性文件,对学术不端行为如何认定与治理做出规定,同时明确了高校在学风建设以及预防和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主体地位,有助于教育、预防、监督和惩治工作的展开,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作为高校教师要崇尚学术民主,坚守诚信底线,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的要求。
教师交流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对于培养自觉的学术意识以及提升高校学术层次等方面,我们肩负着历史的重任,我们理应成为学术道德的遵守者和学术规范的恪守者。杜绝“学术腐败”、摒弃“学术造假”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明确要求,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学术研究中,充分尊重他人已获得的研究成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引用他人的成果时必须注明出处。
(二)学术成果的发布、发表应通过正常渠道,如学术期刊、有良好声誉的出版社、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等。
(三)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或谋求不正当利益。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的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不得故意拔高或压低被评价成果的价值。
(四)在科技探索中,必须一丝不苟地记录并如实报告实验结果和统计资料。
(五)合作作品应按照在学术成果产生过程中所做贡献的大小原则确定署名的先后,但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的部分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指导教师经审阅同意后为通讯作者,教师应负主要责任。
——艺术教研室李茂刚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置身于科教兴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图伟业之中,以培养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努力攀登科学高峰。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正确对待学术研究中的名和利,将个人的事业发展与国家、民族的发展需要结合起来,反对沽名钓誉、急功近利、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等不良风气。
——体育教研室宗天助
自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高校学术道德规范一直受到学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学术道德可解为从事学术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等关系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作为新时代的年轻教师,我们更要加强自身学术修养,严格自律,加强对学术规范的认知,把握学术道德的善恶标准与尺度,明确学术研究活动中的可为与不可为;锻炼自己的学术道德意志,克服科学研究过程中的各种诱惑、困难和障碍,坚守科学活动中的伦理精神;自觉地培养良好的学术道德行为习惯。
——学前教研室谢佳宝
参加了我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之学术道德学习的活动之后,我更加认识到:作为一名备考研究生,我们一定要做到诚信科研,不弄虚作假,诚实笃信,做科研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包括法律法规、学校相关条例和科学研究等不同层次的学术道德规范。作为学术共同体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更不能忽视。
——学工办熊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