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过节氛围,现就清明期间廉洁自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要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委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党员干部要积极学习,深入剖析,查找漏洞、总结规律,通过以案促改警醒自己、完善自己、净化自己、提高自己,做到警钟长鸣。

二要坚定信念,筑牢防线。要不断强化“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党的“六大纪律”,常怀敬畏之心、律己之心,不踩底线、远离红线。

三要令行禁止,廉洁过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清廉过节”的真正含义,加强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文明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四要强化值守,安全过节。要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职责,畅通信息运转渠道,严禁值班期间脱岗、饮酒、酒驾醉驾,全力保障平安、祥和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