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调整工作的通知》(赣教财字〔2026〕5 号)文件精神,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为更好的服务师生、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6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确定的事项,并经党政联席会充分论证,拟确定新设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现公示并征求意见 :
一、新设专业及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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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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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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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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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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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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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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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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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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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装备制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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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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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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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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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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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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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装备制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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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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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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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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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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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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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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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循环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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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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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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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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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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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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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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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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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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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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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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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医药卫生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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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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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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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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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学费为学校收取的学生学费标准,不含国家免学费补助。
二、学生资助政策
1、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奖励10000元。
2、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奖励6000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3700元、26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再按相关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学生可申请“十佳大学生”称号,依据在校期间综合能力情况公开竞争选拔,获奖者每人奖励5000元。
6、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按规定给予相应劳动报酬。同时,为有效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暂时性经济困难,学校设立了特殊困难专项资助金,补助一般一次不超过2000元,一学期总额不超过4000元。
7、订单企业设有奖学金和带薪实习岗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企业奖学金。
三、学校收费账户
户名: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户名: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丰城支行 开户行:丰城农商银行城区支行
账号:196223995217 账号:150799308000076032
四、意见征集
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与学校联系。
联系人:张宏
意见反馈电话:13979161662
邮箱:353195493@qq.com
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791-86765102
特此公示!